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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对考生广泛宣传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、对考务工作各环节(尤其是监考环节)严格检查等方面,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。 (一)对考生广泛进行宣传。 通过网络、报纸、电台等媒体,广泛宣传2011年度考务工作的调整内容。在考生的准考证上、考点入口处、考场黑板上等处印刷、张贴或写明新的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,以便考生熟悉、了解考务管理变化主要内容,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。 (二)做好相关人员,特别是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。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规定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人员、监考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工作,明确工作要求。 要求监考人员必须全面掌握2011年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内容及对监考工作的要求。 1.开封后认真清点、核对试题本和答题卡份数,确认无误后分发。 2.提示并逐个检查考生完整、准确填写和填涂答题卡上各项内容,正确粘贴条形码,并在试题本上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。 3.对于缺考人员,在考场座次表中该考生签名处划“×”符号,以示缺考。 4.按要求完成考场情况报告单的填写与填涂。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完整、准确填写考试时间、考试科目、考区名称、考点名称、考区代码、考点代码、考场号、应考人数、实考人数、缺考人数、考场纪律情况、违纪处理情况等内容;用2B铅笔正确填涂考试科目、考区代码、考点代码、考场号、实考座次号、缺考座次号、违纪座次号等信息点;监考人必须在监考人签名处签名。 5.考试开始后,将缺考考生(或空白)试题本(连同试题本袋)、答题卡清点无误后,一并装入空白试卷袋内(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封装要求为,将缺考考生(或空白)试题本、答题卡清点无误后,装入空白试卷袋内),于考试结束前密封,交给考点集中保管。 6.考试结束后,将参考考生的有效答题卡按座次顺序收齐,同时检查每位考生的有效答题卡是否按页码顺序排列,连同有效试题本、考场情况报告单及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答题卡袋内(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封装要求为,将参考考生的有效答题卡按座次顺序收齐装入答题卡袋,连同有效试题本、考场情况报告单及考场座次表一并密封于试卷袋内),交给考点集中保管。 要求巡考等其他工作人员,根据工作任务,全面掌握相关要求。 (三)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,切实履行巡考、监考相关工作职责。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挑选政策水平高、责任心强、作风正派、有监考经验的人员作为监考、巡考人员,并对监考、巡考人员以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,达不到要求的,不应参加考试管理工作。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务必认真负责,一丝不苟,做好每项考务工作。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,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,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,应给予表彰、奖励。 对于未认真履行监考、巡考等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,应按照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事部令[2011]第12号)等进行处理。 |
